生产、销售假药罪有未遂吗
杭州临平律师事务所
2025-04-18
生产、销售假药罪存在未遂形态。虽然此罪为行为犯,但并非实施生产、销售假药行为就必然既遂。若着手犯罪后因行为人意志外原因未得逞,即属犯罪未遂。
1.销售假药方面,开始销售假药,却因被查获、未实际交付等无法完成销售,可认定为销售假药未遂。
2.生产假药方面,投入生产后,因设备故障、被执法部门查处等未能完成生产,可能构成生产假药未遂。
鉴于未遂犯社会危害性相对既遂犯较小,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加大对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完善执法流程,提升执法效率,最大程度减少假药对社会的危害。✫✫✫✫✫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生产、销售假药罪存在未遂形态,虽其为行为犯,但并非实施行为就既遂。若着手犯罪后因意志外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
(2)销售假药时,开始销售却因被查获、未实际交付等未完成销售,可认定为销售假药未遂。
(3)生产假药方面,投入生产后因设备故障、被执法部门查处等未能完成生产,可能构成生产假药未遂。
(4)对于未遂犯,法律规定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提醒:
生产、销售假药严重危害公众健康,无论既遂还是未遂都需承担法律责任。不同案情对应法律处理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涉及生产假药,在开始生产但因设备故障等原因未完成生产时,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主动交代生产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二)若处于销售假药已开始但未完成销售阶段,应立即停止销售行为,主动召回已流出的假药,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以此争取从轻处罚。
(三)企业或个人应加强法律意识,了解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相关规定,在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触碰法律红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生产、销售假药罪有未遂情况。它虽是行为犯,但实施相关行为不代表就既遂。若着手犯罪因行为人意志外因素未成功,算犯罪未遂。
2.销售假药时,开始卖了却因被查、未交付等没完成销售,可认定未遂。生产假药已投入生产,因设备故障、被查处等没完成生产,也可能是未遂。
3.对未遂犯,可参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生产、销售假药罪存在未遂形态,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解析:
生产、销售假药罪虽为行为犯,但并非实施该行为就既遂。若着手犯罪后,因行为人意志外原因未得逞,就是犯罪未遂。销售假药时,已开始销售却因被查获、未实际交付等未完成销售,可认定为销售假药未遂;生产假药时,已投入生产,因设备故障、被执法部门查处等未完成生产,也可能构成生产假药未遂。依据法律,对于未遂犯,可参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你在生产、销售药品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或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1.销售假药方面,开始销售假药,却因被查获、未实际交付等无法完成销售,可认定为销售假药未遂。
2.生产假药方面,投入生产后,因设备故障、被执法部门查处等未能完成生产,可能构成生产假药未遂。
鉴于未遂犯社会危害性相对既遂犯较小,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加大对生产、销售假药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发现并制止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同时完善执法流程,提升执法效率,最大程度减少假药对社会的危害。✫✫✫✫✫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法律分析:
(1)生产、销售假药罪存在未遂形态,虽其为行为犯,但并非实施行为就既遂。若着手犯罪后因意志外原因未得逞,属犯罪未遂。
(2)销售假药时,开始销售却因被查获、未实际交付等未完成销售,可认定为销售假药未遂。
(3)生产假药方面,投入生产后因设备故障、被执法部门查处等未能完成生产,可能构成生产假药未遂。
(4)对于未遂犯,法律规定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提醒:
生产、销售假药严重危害公众健康,无论既遂还是未遂都需承担法律责任。不同案情对应法律处理有差异,建议咨询进一步分析。✫✫✫✫✫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一)若涉及生产假药,在开始生产但因设备故障等原因未完成生产时,要积极配合执法部门调查,主动交代生产情况,争取从轻处理。
(二)若处于销售假药已开始但未完成销售阶段,应立即停止销售行为,主动召回已流出的假药,向相关部门报告情况,以此争取从轻处罚。
(三)企业或个人应加强法律意识,了解生产、销售假药罪的相关规定,在日常经营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触碰法律红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1.生产、销售假药罪有未遂情况。它虽是行为犯,但实施相关行为不代表就既遂。若着手犯罪因行为人意志外因素未成功,算犯罪未遂。
2.销售假药时,开始卖了却因被查、未交付等没完成销售,可认定未遂。生产假药已投入生产,因设备故障、被查处等没完成生产,也可能是未遂。
3.对未遂犯,可参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结论:
生产、销售假药罪存在未遂形态,未遂犯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解析:
生产、销售假药罪虽为行为犯,但并非实施该行为就既遂。若着手犯罪后,因行为人意志外原因未得逞,就是犯罪未遂。销售假药时,已开始销售却因被查获、未实际交付等未完成销售,可认定为销售假药未遂;生产假药时,已投入生产,因设备故障、被执法部门查处等未完成生产,也可能构成生产假药未遂。依据法律,对于未遂犯,可参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若你在生产、销售药品方面遇到法律问题,或想进一步了解相关法律规定,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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