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是多长时间?
杭州临平律师事务所
2025-06-0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工伤认定申请的期限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工伤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若在诊疗或治疗期间,工资继续支付,这一情况不影响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在法律规定的一年时间以外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不予受理。因此,工作人员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认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降低职业病防治标准,必须依照规定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个体防护装备;对发生职业病的工人应当按规定给予医疗和生活保障。工伤认定申请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伤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工作人员在诊疗期间,享受工资、奖金等待遇;因误工导致的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由所在单位支付。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发生工伤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工伤认定的决定,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如果不服,可以自接到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决定的机构申诉;经申诉后仍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工作人员因非因工负伤、非工致病或者非因公死亡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补助手续。工伤认定申请应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伤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五条:用人单位对职工进行解雇、非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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